
在我二十五岁那年将自己的全部交给一个男人的时候,我就决定从今往后的日子都会跟随于他,不放弃,和不被抛弃。
而这个誓言不出三年就土崩瓦解。
我后悔多年前自己的一次冲动,那就是毫无理智地将自己嫁掉。如果时间能够倒回,我会去做个画家,尽管这只是我年少时的梦想,但我一定死心塌地,用心执着。
我要在洁白的纸上画下我斑斓的时光,那些美好的,纯真的。或悲鸣也是一件快乐的事,就像被所有的人遗忘,我一个人躺在无人的荒漠里,描绘一粒黄沙。即是全身破旧只剩下半片挡风的油布,这也是我欢喜的。
可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年,我开始厌恶眼前的虚伪与欺骗。它们就像阴沟地里的土壤,闷湿和腐烂。
也许,我人生最大的成就就是一口气生了两个儿子,他们从头到脚都与我不同的,他们除了是男性外,更没有天生的忧郁。所以,他们会为了一根多余的薯条争执,会为一只踩到的蚂蚁欢呼。
我融入不了他们的世界,他们笑的时候我回忆,他们哭的时候我也回忆,并不是满足了现状,而是感觉到了无比的虚空。
在他们长到三岁的时候,我就把他们交给了两个年轻的保姆。我开始远离他们,因为我的宠爱已不够他们挥霍。但我相信有一天他们终会明白,我是那么地珍爱他们。只是,我失去的,远比得到他们的欢乐多得多。
我所嫁的男人是一个年轻有为的广告商,他符合了我当年的择偶标准,高大英俊,在他稠密的睫毛下,参合了一对华丽而伤感的眼神。他说过要和我白头到老的,可现在想想,这句话就连一片落地的鸡毛都不如。
他很少用眼睛看着我,并且他还说,他娶我是他这辈子最感后悔的事。初始听到的时候,我心伤了一夜。后来就当是耳风在吹了。我清楚他的心里,他一直憎恨我,因为我在某一天里知道了他情人的名字。其实他应该做得像个英雄一样,至少在我的面前,他可以轻易地笑。
我试图挽救过,可惜我无能为力。
就当是一场恶梦过去,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之后,我在懂悲伤的时候告诉自己。却不知恶梦也会周而复始。
我不允许自己哭泣,疼痛时就捂住胸口。
年轻的时候我崇拜梵高的画,喜欢用大胆明亮的色彩来临摹他的意境。只是他最后精神失常,自己朝自己开了一枪。原来他的这些浓烈仅仅是为了掩饰内心一处惨淡的伤口。我应该清楚自己,我不是梵高,虽然在过去竭力使自己与他相似,但我不是他。我停住喘息在隐忍,那是我不想绝望。
十年,我明白了一切。婚姻是我自掘的坟墓。
我继续支架画画,在漂白的纸上,我涂抹暗红,那是我的血液。可它的粘稠无法使我激动和亢奋,我需要倾诉,而作画依然孤独。
九月伊始,我频繁逛街,我在寻找一支口红。可以遮掩我的苍白。就像梵高他钟爱的色彩,深红,明黄,碇蓝,艳紫,苍绿。而他却在麦田里对自己扣动了扳机,他死于心碎。我这样认为。
光阴还那么长,我听到了孩子们的声音,却再不见呢喃。